依据 许可条件 实施机关 程序 审查期限 收费
一、 项目名称 总项目: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审批程序 分项目: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 二、 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七条:国家对向中国输出动植物产品的国外生产、加工、存放单位,实行注册登记制度。 《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》(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19号令) 三、 许可条件 (一)申请注册的国外生产企业所在国家(地区)的兽医服务体系、植物保护体系、公共卫生管理体系须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评估合格。 (二)申请注册的国外生产企业所在国家(地区)应为非疫区。应提供必要的资料,证明向中国输出的食品所用动植物原料来自非疫区。 (三)申请注册的国外生产企业应是经所在国家(地区)主管当局批准的并在其有效监管之下的企业,其卫生条件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。 四、 实施机关 国家认监委 五、 程序 (一)申请单位向国家认监委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(材料目录见附件)。 (二)国家认监委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、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,并按规定出具书面凭证。 (三)受理申请后,国家认监委按规定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具体审查,符合要求的,派出评审组对所推荐的国外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评审。 (四)国家认监委根据规定,对申请材料和审查结果进行审查,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。准予许可的,于10日内公布名单;不予许可的,书面说明理由。 六、审查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(现场考核评审时间不包括在内,由受理机构另行通知)。 七、收费 许可不收费,现场评审费用按规定收取。 附件: 1、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(第一批) 肉类(包括各种畜禽肉、肉制品、可食用的副产品和内脏) 2、提交材料目录 (一)本国(地区)的动植物疫情,兽医卫生、公共卫生、植物保护和农药、兽药残留监控等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所在国(地区)主管当局机构设置、人员情况及法律法规执行有效性方面的书面资料; (二)申请注册的国外生产企业名单; (三)所在国(地区)主管当局对被推荐企业的检疫、公共卫生实际情况的评审报告; (四)所在国(地区)主管当局关于企业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; (五)企业的有关资料(厂区、车间、冷库平面图,工艺流程图等)。 3、申请表示范文本: 进口肉类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申请表 (中文本)
1. 企业基本情况 1.1企业名称: 1.2地址: 1.3企业注册编号: 1.4 注册批准机构: 1.5建厂日期: 1.6总占地面积: 1.7总建筑面积: 1.8加工产品种类: 1.9欲出口到中国的产品名称: 1.10畜/禽来源: 1.10.1屠宰畜/禽来自的省份/地区: 1.10.2送宰畜/禽是否随附有检疫证书(如有,请附样本复印件): 1.10.3是公司自有农场还是合同农场: 1.11企业已批准出口的国家/列出国别、注册日期、注册产品的类别、首次出口年份和最近出口日期, 并随附最近一次出口至各注册国家的兽医卫生证书复印件 2. 企业位置和布局 2.1描述企业所处的地区(例如: 市区、郊区,工业、农业和居民情况等): 2.2企业布局 2.2.1平面图(包括位置图与申请书一起附上): 2.2.2不同操作间分开的情况: 2.3使用的材料和车间设计 2.3.1地面: 2.3.2墙壁: 2.3.3天花板和框架: 2.3.4照明: 2.3.5通风系统: 2.3.6进入屠宰/加工车间或区域的鞋靴消毒池: 3. 水/冰的供给 3.1水源: 3.2加氯处理(是/否): (如果是,说明加入多少ppm) 3.3细菌学检查 3.3.1检查项目和方法: 3.3.2频率: 3.3.3有无记录: 有/无 3.4车间是否有制冰机: 有/无 如果有,机器的制冰能力: 冰的储藏和容量: 4. 人力资源 4.1员工情况(列明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、一般工人等的数目、资格): 4.2健康检查和健康史 4.2.1 雇用前员工是否进行体检并证明适合在食品加工企业工作: 是/否 4.2.2工人每年体检记录:有/无 4.3工作服、手套、口罩等:有/无 4.4洗衣(在工厂内或由合同点): 5. 屠宰车间 5.1设备 附所用主要设备清单(型号、品牌和制造商) 5.2屠宰加工 5.2.1 屠宰程序(附工艺流程图): 5.2.2屠宰线速度: 5.3食品安全控制程序 5.3.1是否基于或等同于HACCP体系:是/否 (如果是,请附HACCP计划) 5.3.2说明在厂内检验还是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社会实验室进行检验: 如果是在厂内检验,列明检测设施和检测项目: (附实验室手册复印件) 5.3.3采样和检测程序: 5.3.4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: 5.4 卫生标准操作程序 5.4.1 简述: 5.4.2 分别实施和运行SSOP活动的人员名单和指定职能: (附最近的每日清洗和消毒处理记录复印件) 5.5日加工量 5.5.1每天几班: 5.5.2每班的屠宰能力: 5.5.3每星期工作天数: 5.6年屠宰能力(吨): 5.7肉类检验 5.7.1是由官方兽医检验还是由企业的质量控制人员检验: 5.7.2检验员总数、资格和培训情况: 5.7.3每班检验员的数量: 5.7.4检验程序(附检验手册复印件): 5.7.5胴体/器官拒绝或接受的判定标准(附过去的不合格情况记录复印件): 5.8去骨/分割间 5.8.1温度控制: (能/否) 如果能,说明多少度: 5.8.2去骨和/或分割能力: 5.9储藏设施 5.9.1包装材料/罐装物料贮存间:有/无 5.9.2干配料储存间:有/无 5.9.3化学物质、消毒剂和其它清洁剂储存间(附最近使用情况记录复印件):有/无 5.10 冷却库/速冻库/冷藏库数量、类型(静冷、风冷等/氨制冷或氟里昂制冷)和容量: 5.11可食副产品处理和冷却程序: 5.12废物处理 5.12.1 处理不可食/不合格产品的程序: 5.12.2废物处理方法: 5.12.3污水处理方法和日处理能力: 5.13不合格产品追溯程序描述: 6. 深加工车间 6.1肉的来源 列明用于深加工的原料肉来自的国家和企业注册编号: 6.2 设备 附所用主要设备清单(型号、品牌和制造商): 6.3加工程序 6.3.1附工艺流程图: 6.3.2简述产品种类和深加工方法(包括深加工的时间和温度): 6.4食品安全控制程序 6.4.1是否基于或等同于HACCP体系:是/否 (如果是,请附HACCP计划) 6.4.2说明在厂内检验还是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社会实验室进行检验: 如果是在厂内检验,列明检测设施和检测项目: (附实验室手册复印件) 6.4.3采样和检测程序: 6.4.4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: 6.5 卫生标准操作程序 6.5.1简述: 6.5.2分别实施和运行SSOP活动的人员名单和指定职能: (附最近的每日清洗和消毒处理记录复印件) 6.6日加工量 6.6.1每天几班: 6.6.2每班的生产能力(吨): 6.6.3每星期工作天数: 6.7 每种产品的年生产能力(吨): 6.8储藏设施 6.8.1包装材料贮存间:有/无 6.8.2干配料储存间:有/无 6.8.3化学物质、消毒剂和其它清洁剂储存间 (附最近使用情况记录复印件): 6.9冷却库/速冻库/冷藏库数量、类型(静冷、风冷等/氨制冷或氟里昂制冷)和容量: 6.10废物处理 6.10.1处理不可食/不合格产品程序: 6.10.2废物处理方法: 6.10.3污水处理方法和日处理能力: 6.11 不合格产品可追溯程序描述: 7. 福利/卫生设施 7.1 职工餐厅、更衣室、更衣柜、淋浴设施:有/无 7.2非手动开关的水龙头和厕所冲水设施和洗手消毒设施:有/无 8. 企业有关照片(可与该申请一起提供): 9. 企业声明 声明:上述情况真实无误。 (提供人签名和职务) (法人签名和公司盖章) (日期) 10. 兽医主管当局确认 我,经对该公司提供的上述情况进行审核,兹证明真实无误。 (主管兽医签名和职务) (兽医主管当局签章) (日期) 4、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程序流程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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