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伙伴网讯 2018年11月28日,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071301454号通知,预告订定《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标准》草案,修订要点如下: 
 一、本标准法源依据。 (第一条) 
 二、订定食品分类系统。 (第二条) 
 三、正面表列原则。 (第三条) 
 四、使用限量规定为「视实际需要量使用」之食品添加物,于个案中适量判断之考量因素。 (第四条) 
 五、「视实际需要适量使用」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限制。 (第五条) 
 六、自食品原料带入食品添加物合法性之认定规定。 (第六条) 
 七、食品添加物编码原则。 (第七条) 
 八、食品添加物功能类别、使用范围及限量标准。 (第八条) 
 九、本标准施行日期。 (第九条) 
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,供网友参考,欢迎转载,转载请注明出处!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news@foodmate.net。  | 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