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6月8日,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(MFDS)发布了第2021-46号告示,修改《进口健康功能食品检查相关规定》部分内容,其主要内容如下:
1、修改提前进行进口申报的进口健康功能食品的处理流程。
2、明确规定不合格后再次进口的健康功能食品的不合格检查项目等。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译,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,如需转载,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。中国食品安全网提供欧盟、美国、英国、俄罗斯、日本、韩国、东南亚、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,欢迎垂询:0535-2129301 、0535-2122172 ,Email:vip@foodmate.net、。 |